农业园区节水计划

一、项目名称:**节水型农业园区创建规划

二、项目周期:2018年5月-2019年5月

三、项目所在地:上海市 松江区

四、项目负责人:

五、项目成果:编制用水审计报告并通过验收;

六、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水是农业的命脉,农业灌溉用水是否能按质足额供给,关系到国家稳定和粮食安全。随着我国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用水效率不断提升,但总体水平较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切实加强农业节水工作,对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工作目标

(1)调研园区用水节水现状并收集相关基础数据;

(2)确定园区创建节水型农业园区的目标和指标体系;

(3)设计园区创建节水型农业园区的方案和措施;

(4)落实具体的实施项目;

(5)提出规划的保障措施。

3、规划技术关键和技术路线

技术关键包括:

(1)园区节水基础数据收集和节水水平分析;

(2)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的确定;

(3)提出具体节水实施项目。

规划技术路线图如下:

 

附件上海市节水型农业园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1]18号)的精神,加快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配套齐全、灌排通畅、安全高效的农田水利体系,推进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市水务局和市农委决定联合开展节水型农业园区创建工作。为了规范节水型农业园区的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节水型农业园区

节水型农业园区是以实现高产高效、节水降耗为目标,融节水灌溉技术、节水农艺技术、节水管理技术为一体,以结构优化、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等为特征的节水农业示范工程。园区用水以农业灌溉为主,也包括辅助和附属用水。

二、适用范围

十二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三、评价指标

1、定量评价指标自评(总分60分)

序号指标计算方法标准计分方法分数
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净灌溉用水量/毛灌溉用水量≥0.75每低0.01扣0.5分20
2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覆盖率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总灌溉面积×100%≥80%每低1%扣0.5分10
3单位农田产出效益比(农业园区的单位农田产出效益-非农业园区单位农田产出效益)/非农业园区单位农田产出效益≥15%每低1%扣0.5分10
4单位水分生产率比(农业园区的单位水分生产率-非农业园区单位水分生产率)/非农业园区单位水分生产率≥20%每低1%扣0.5分10
5泵站装置效率泵站输出功率/泵站输入功率×100%≥50%每低1%扣0.5分10

 

2、定性评价指标自评(总分40分)

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分数
6健全的节水管理机构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及管理网络图8
7用水节水管理制度齐全查阅有关用水、节水管理

制度

8
8制订并实施节水规划或工作计划查阅规划或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实施情况8
9有用水计量设备和相关水量记录查阅图纸及相关档案,并进行现场察看10
10开展节水宣传查阅节水宣传材料6

 

3、附加评价指标自评(总分20分)

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分数
11循环用水或非传统水资源

利用

现场察看10
12研究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现场察看10

 

四、指标说明

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它是评价渠系工程状况、灌水技术水平和灌区管理水平的综合指标,按照规范要求应采用“首尾测算分析法”测算。

 

式中:——园区净灌溉总用水量,m3

——园区毛灌溉总用水量,m3

2、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覆盖率

以喷灌、微灌、低压管道灌溉、渠道输水灌溉等灌溉方式控制的节水灌溉面积占总灌溉面积的比例。

式中:A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亩;

A总——总灌溉工程面积,亩。

3、单位农田产出效益比

单位农田产出效益指单位农田面积上的年产值。

式中:W农业园区——农业园区的单位农田产出效益,万元/亩;

W非农业园区——非农业园区的单位农田产出效益,万元/亩。

4、单位水分生产率比

单位水分生产率指单位面积作物产量(值)与作物全生育期耗水量的比值。

式中:ω农业园区  ——农业园区的单位水分生产率,Kg/m3(元/m3);

ω非农业园区——非农业园区单位水分生产率,Kg/m3 (元/m3)。

5、泵站装置效率

泵站的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的比值。

式中:P1——某一时段的输入功率(kw);

P2——某一时段的输出功率(kw)。

6、健全的节水管理机构

(1)有专职的节水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4分);

(2)有健全的节水管理网络和明确的岗位责任(4分)。

7、用水节水管理制度齐全

(1)有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2分);

(2)实行定额管理(2分);

(3)有健全的用水计量管理制度(2分);

(4)有用水设施巡检维修制度(2分)。

8、制订并实施节水规划或工作计划

(1)制订节水规划或年度节水工作计划(4分);

(2)实施节水规划或工作计划(4分);

9、有用水计量设备和相关水量记录

(1)安装用水计量设备(6分);

(2)有近期完整的用水计量台账(4分)。

10、开展节水宣传

结合每年的节水宣传活动(如世界水日、全国节水宣传周等),在园区内广泛开展节水宣传,使园区内的工作人员知晓、了解节水工作尤其是农业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有相关宣传档案材料(6分)。

11、循环用水或非传统水资源利用

园区采用一定的循环用水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或者有雨水利用、中水回用、自来水的梯级利用等(10分)。

12、研究和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

园区积极主动研究或应用先进的节水灌溉设施、技术、工艺,节水效率达国内先进水平(10分)。

五、考评方法

上海市节水型农业园区的考核工作由市水务局和市农委共同负责,具体工作由市水利管理处组织实施。

1、评分办法

基础分共100分,附加分计20分。总分90分及以上的农业园区可评为节水型农业园区,总评分在100分及以上的农业园区可评为节水型示范农业园区。

2、考评工作程序

(1)市水务局、市农委每年面向全市组织开展节水型农业园区的申报工作,各农业园区可根据节水型农业园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的要求,先由内部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报市水利管理处。

(2)市水务局、市农委组织区(县)水务局、区(县)农委等相关部门,对完成自评的农业园区进行现场考评。

(3)节水型农业园区由市水务局和市农委共同命名,凡被命名为上海市节水型农业园区称号的,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特殊情况可延期进行,最多不能超过五年。复评主要对获得称号后的节水型农业园区在节约用水工作中的工作实绩和数据统计资料进行评议。凡复评合格的予以保留原称号,不合格的将取消称号,复评工作由市水利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实施。